钱若赓断鹅
褚人获
〔清代〕
明万历中,钱若赓守临江,有异政。有乡人持一鹅入市,寄店中后他往。还,索鹅,店主赖之,云:“群鹅我鹅也。”乡人不平,讼于官。公令人取店中鹅,计四只,各以一纸,给笔砚,分四处,令其供状。人莫不讶之。食顷,使人问鹅供不?答曰:“未。”又顷,下堂视之,曰:“状已供矣。”手指一鹅曰:“此乡人鹅。”众人怪之,守曰:“乡人鹅食草,粪色青;店鹅食谷粟,粪色黄。”店主服罪。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万历年间,钱若赓担任临江太守,政绩出众。有个乡下人带着鹅到集市去,把鹅寄存在客店中,自己去了别处。等他回来索要鹅时,店主抵赖说:“这群鹅都是我的。”乡下人不服,便告到官府。钱若赓命人把店里的鹅取来,一共四只,分别给每只鹅一张纸、一支笔、一方砚,分在四个地方,让它们写供状。众人无不感到惊讶。过了一顿饭的工夫,派人去问鹅写完供状没有,差役回答没有。又过了一顿饭的工夫,钱若赓到堂下看了看,说:“鹅已经招供了。”并指着其中一只鹅说:“这是乡下人的鹅。”众人十分奇怪,钱若赓解释道:“乡下人的鹅吃野草,粪便颜色发青;店主的鹅吃谷物粮食,粪便颜色发黄。”店主于是认了罪。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万历年间,钱若赓担任临江太守,政绩出众。有个乡下人带着鹅到集市去,把鹅寄存在客店中,自己去了别处。等他回来索要鹅时,店主抵赖说:“这群鹅都是我的。”乡下人不服,便告到官府。钱若赓命人把店里的鹅取来,一共四只,分别给每只鹅一张纸、一支笔、一方砚,分在四个地方,让它们写供状。众人无不感到惊讶。过了一顿饭的工夫,派人去问鹅写完供状没有,差役回答没有。又过了一顿饭的工夫,钱若赓到堂下看了看,说:“鹅已经招供了。”并指着其中一只鹅说:“这是乡下人的鹅。”众人十分奇怪,钱若赓解释道:“乡下人的鹅吃野草,粪便颜色发青;店主的鹅吃谷物粮食,粪便颜色发黄。”店主于是认了罪。
注释
万历:明神宗的年号。
守:太守。
临江:在今江西省境内。
持:拿着。
索:讨取。
讼:诉讼,告状。
于:向。
公:指钱若赓。
其:它们。
状:表达。
莫不讶之:人们没一个不感到惊讶。
食顷:一顿饭的时间。
不:同“否”,没有。
众人怪之:人们都感到很奇怪。
简析

文中记录的案件虽小,却足以彰显钱若赓知府敏锐的观察力、丰富的生活经验、深刻的逻辑思维、断案方法巧妙以及拥有公正无私的执政理念。他以独特的智慧和巧妙的手段,不仅解决了乡民的困扰,更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,成为后世传颂的佳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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