赏析

关于《柏舟》的创作主体与题旨,历来聚讼纷纭,至今尚无定论。大致而言,汉代不仅今古文经学观点相异,今文三家诗的说法也不尽相同。《鲁诗》认为此诗为“卫宣夫人”所作,这也是后来刘向《列女传》相关记载的依据;《韩诗》的观点与《鲁诗》一致(见于王应麟《诗考》)。《毛诗序》则称:“《柏舟》言仁而不遇也。卫顷公之时,仁人不遇,小人在侧。”将此诗视作男子怀才不遇、不被君主任用的作品,这是古文经学家的主张;今文三家之中,《齐诗》的说法也与《诗序》相同。
自东汉郑玄为《毛诗》作笺之后,后世学者大多信从毛诗之说。到了南宋,朱熹极力反对《诗序》,撰写《诗序辩说》,又著《诗集传》,坚持认为《柏舟》是妇人之诗,由此形成了汉学与宋学的论争。元明两代,朱熹的《诗集传》被定为科举官方读本,影响极大,学者多信从朱熹的观点,但持怀疑态度的也不在少数,明代何楷、清代陈启源、姚际恒、方玉润等人都曾提出驳议,相关争论始终未曾停息。
时至今日,学界仍未形成统一意见,当下的《诗经》选注、译注各有依托,或主张为男子所作,或认定为女子手笔。高亨《诗经今注》、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都认为是男子所作,袁梅《诗经译注》、程俊英《诗经译注》则都主张为女子所作。
细考诗歌意涵,应当以卫国贤臣不被君主任用的说法最为妥帖。陈子展先生的论断十分精准:“今按《柏舟》,盖卫同姓之臣,仁人不遇之诗。诗义自明,《序》不为误。”这首诗的作者是男性,而且是朝廷大臣,绝非普通男子,这一点从诗中“无酒”“遨游”“威仪”“群小”“奋飞”等词语便可看出。况且,主张此诗为女子所作的理由其实并不充分,刘向与朱熹的说法都存在自相矛盾之处:刘向《列女传》虽将《柏舟》归于卫夫人名下,但他在上书奏事、论及小人构陷正人君子时,两次引用此诗都采用毛诗的释义(见于《汉书·楚元王传·刘向传》);在《说苑·立节》中引用此诗时,也沿用毛诗义,称“此士君子之所以越众也”。朱熹先是信从刘向“卫宣夫人”的说法,后来又怀疑作者是庄姜(见《诗集传》);而他为《孟子·尽心下》“‘忧心悄悄,愠于群小’孔子也”作注时,又称“《诗·邶风·柏舟》……本言卫之仁人见怒于群小。孟子以为孔子之事可以当之”,显然无法自圆其说,前后抵牾。
此外需要说明的是,此诗既属《邶风》,为何吟咏的却是卫国的事?原来邶、鄘、卫三地毗连,原本都是殷商旧都之地。周武王灭殷之后,占领了朝歌一带,将其分为三部分:邶在朝歌以北,鄘在朝歌以南,卫以朝歌为都,是周成王分封给康叔的封地。“邶、鄘最初的受封者,以及后来何时并入卫国,各家都没有明确记载……只是邶、鄘既已并入卫国,当地的诗歌多属卫地之风,却仍保留了故国的名称。”(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)因此《邶风》吟咏卫国之事,也就不难理解了。另外,方玉润认为这首诗或许本来就是邶国的诗作:“安知非即邶诗乎?邶既为卫所并,其未亡也,国事必孱……当此之时,必有贤人君子……故作为是诗,以其一腔忠愤,不忍弃君,不能远祸之心。”这一观点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全诗共五章。第一章写作者夜不能寐,缘由是心怀深忧,无从排遣。开篇两句“泛彼柏舟,亦泛其流”以柏舟为喻,既可喻人也可喻国:以舟自比,喻忧心沉重而飘忽无依;以舟喻国,则喻国事飘摇不定,看不到前路尽头,由此生出深沉忧虑,正可见仁人的家国情怀(《诗经原始》)。诗作开篇便奠定了抒情主人公沉郁的心境,继而点明夜不成寐的原因,是痛苦与忧思交织郁结,既有国家衰微的痛惜,也有个人不被君主重用、抱负难施的苦闷。“隐忧”是全诗的诗眼,贯穿始终。末尾两句写作者的忧国与伤己之情,即便有美酒可饮、有遨游之乐,也无法消解内心的痛苦愁思。何楷在《诗经世本古义》中称:“饮酒遨游,岂是妇人之事?”以此反驳朱熹的观点,自有其道理。
第二章表明自己不肯苟且容让的态度,以及同族兄弟不足依靠的处境。“我心匪鉴,不可以茹”两句,直白表露自己不肯逆来顺受的立场,语气坚决果决;以镜子为喻,说明自己不可能像镜面一般不分善恶美丑,将所有事物都照单全收。“亦有兄弟,不可以据”,点明同族兄弟也不足依靠。孔颖达疏称:“此处责备君主却提及兄弟,是因为这位仁人与君主同姓,所以用兄弟之道来责求他;所说的兄弟,正是指君主与自己。”这一说法虽过于坐实,但从后文“薄言往愬,逢彼之怒”两句来看,其意蕴与《离骚》中“荃不察余之中情兮”相近,将其解作借兄弟喻指君主,未必不合诗旨。
第三章“我心匪石,不可转也!我心匪席,不可卷也!”彰显出自己坚定不移的刚强意志。这四句以石、席为喻,表明意志的坚贞不可动摇,语句凝重刚直,没有半分卑顺柔弱的姿态,况且即便辞气卑顺柔弱,也不能作为判定女子诗作的依据。“威仪棣棣,不可选也”两句,更是正气凛然,不可侵犯。尤其是“威仪”一词,绝不可能出自女子之口,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中更是如此。“威仪”字面意思是庄严的仪容举止,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记载北宫文子曾对卫侯论及“威仪”,称“有威而可畏谓之威,有仪而可象谓之仪”,并引“威仪棣棣,不可选也”为佐证,足可证明问题。此外全章六句,每两句的下句都用“不可”二字,构成否定式排比,铿锵有力,气势极为雄健。
第四章写作者孤独无依、捶胸自伤,原因是遭受一众小人的构陷,接连蒙受祸难与屈辱。“群小”一词对判定作者身份十分关键,陈启源在《毛诗稽古编》中指出:“朱子甚至称群小为众妾,更是毫无依据。称呼妾为‘小’,古人哪里有这样的说法?”那么,将“群小”解作“虐待她的兄弟等人”是否可行?答案同样是否定的,若真是如此,她就不可能“薄言往愬”了。因此“群小”只能释作“一众小人”,与《离骚》中的“党人”含义相近。
第五章写作者含垢忍辱,却无法摆脱困境、振翅高飞,由此慨叹统治者昏聩不明。开篇两句“日居月诸,胡迭而微”,以日月亏蚀喻指君主昏聩不明。姚际恒称:“喻卫之君臣昏暗而不明之意。”(《诗经通论》)中间两句“心之忧矣,如匪浣衣”,以未经洗涤的脏衣为喻,写忧思之深,难以摆脱。严粲言:“我心之忧,如不浣濯其衣,言处在乱君之朝,与小人同列,其忍垢含辱如此。”(《诗缉》)末尾两句“静言思之,不能奋飞”,抒发无法挣脱困境的愤懑。“奋飞”一语双关,既感慨个人处境困顿,无法施展抱负,也慨叹国家衰微,难有振兴之望。我们很难想象,在礼制森严的春秋时代,连许穆夫人因国破归唁卫侯都横遭阻拦,一个贵族女子或是普通妇女,能唱出“奋飞”之语,生出冲破生活桎梏、追求自由幸福的想法。黄元吉称:“妇人从一而终,岂可奋飞?”(《传说汇纂》)相较于将古代妇女思想现代化的倾向,这一判断大体是准确的,尽管也存在脱离时代语境的问题。
这是一篇直抒胸臆、直陈心绪、风格质朴的现实主义作品。“隐忧”是全诗的诗眼与主线,逐层深入地抒写了忧国伤己的情怀,倾诉了个人遭小人构陷、君主昏聩不明、抱负难以施展的忧愤。首章便点出“忧”字,继而写得不到同族的理解同情,深忧郁结、无从排遣;再写自己坚守节操、不肯随波逐流;随后写遭小人倾轧、君主不察,只能捶胸自伤;最后抒发无法挣脱困境的愤懑,向最高统治者发出呼告,将爱国之情表达得极为浓烈。
这首诗最突出的艺术特点,是善于运用比喻且手法富于变化:首章“泛彼柏舟,亦泛其流”与末章“日居月诸,胡迭而微”属于隐喻,前者既喻国事飘摇不定、前路茫然,也喻自身忧心沉重而飘忽;后者喻君主被小人谗言蒙蔽,忠奸不辨。“心之忧矣,如匪浣衣”是明喻,写忧思缠身、难以祛除。第二章的“我心匪鉴”、第三章的“我心匪石”,则都属于反喻,用以彰显自己坚定不移的节操。至于姚际恒在《诗经通论》中所说的三“匪”字前后错综,指的是诗句句法上的变化:“我心匪席”与前文构成排比,“我心匪鉴”则是单句,错落有致。
此外,诗歌的语言凝重而不失委婉,激越而兼有沉郁,款款陈情,真切动人,在《诗经》中别具一格。